因投稿踴躍,得獎名單延後至11/5公布

2019鏡文學懸疑劇場徵件比賽得獎及入圍公告
第一階段短片故事大綱徵件

徵件類型三十分鐘短片之故事大綱

徵件對象對劇本創作有興趣者。

徵件時間

2018/7/20~2018/9/20 19:00止

*徵件期間內若因任何原因導致報名不成功、檔案上傳失敗、稿件資料不符者,不予接受審理。
徵件作品條件
  • 字數:2500-3500字的故事大綱
  • 主題:以懸疑為主要精神,可融合其他元素如驚悚、喜劇、奇幻、推理、職人、愛情等。
  • 未曾以任何形式發表、利用、授權、銷售及簽約的作品,方得參賽。
  • 參賽作品限個人獨立創作,不接受兩人或以上共同創作的作品。
  • 單一參賽者最高限投一部作品。同一部作品不得於同一時間報名參加鏡文學主辦之其它主題徵件。
報名方式
  • 檔案格式:故事大綱字數須為2500-3500字,使用12級字之繁(簡)體中文WORD檔撰寫,內容須標明作品名稱。檔案名稱:OOOO _故事大綱(OOOO為作品名稱)。
  • 填寫線上報名表:請填妥線上報名表,並在報名表末端上傳故事大綱WORD檔。(若參賽者無法線上填寫報名表,請於此處下載報名表,將報名表連同故事大綱一併email至 [email protected]
  • 一旦填寫報名表完成並上傳故事大綱,主辦單位確認參賽者完成報名手續,鏡文學將在五個工作天內以email知會投件者已完成報名手續。
  • 本活動一律以電子郵件投遞之稿件為準,請勿寄送紙本作品。
評選辦法
  • 報名截止後,將由鏡文學專業編輯與編劇小組,聯合高雄市電影館團隊召開評審會議。作品未達水準,評審委員有權決定是否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 主辦單位隨時保留解釋及修訂比賽規則的權利,並對比賽結果擁有最終決定權。
  • 高雄市電影館保留決定「高雄VR Film Lab特別獎」劇本合作形式及拍攝執行性之最終權利。
獎勵辦法
  • 第一階段得獎公告時間:2018/11/05 中午12:00
  • 第一階段選出得獎者10名:「高雄VR Film Lab特別獎」1名,獎金參萬元;特優2名,每名獎金參萬元;優選3名,每名獎金貳萬元;佳作4名,每名獎金壹萬元。
  • 第一階段獎金提撥時間:2019/1/25
  • 參賽之得獎作品須與鏡文學完成簽約,始得受領本徵文獎金,否則視同放棄本徵文獎項及獎金。
  • * 獎金超過兩萬元上者,獲獎者所獲得之獎金,鏡文學將依中華民國政府相關法令及規定辦理稅金代扣。匯款手續費將於獲獎者所獲得之獎金中扣除。得獎者需於2018/12/1前繳納個人與匯款帳戶資料。
面談及編劇課程
  • 面談時間:鏡文學另行通知得獎者。
  • 第一階段得獎作品完成簽約後,需提供個人簡歷並參與面談回答基本問題,面談通過者方得參與第二階段之短片劇本投稿及編劇課程和相關指導課程。課程參加與否不影響原受領之第一階段獎項及獎金。
  • 鏡文學將請資深編劇於2018年11月17日至2019年1月26日期間,於台北舉辦六堂教學課程,協助學員於兩個月內完成劇本。
  • 「高雄VR Film Lab特別獎」得獎者完成簽約後,將額外於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2月1日期間,由高雄市電影館安排接受VR特性了解及創作啟發,上課詳細資訊將個別通知得獎者。
  • 學員通過面試後得免繳納學費參與課程,惟編劇及VR短片教學課程期間依原得獎大綱衍生之相關創作資料內容及其後衍生權利皆歸屬於鏡文學擁有,得獎者不得以任何形式發表、利用。
  • 得獎者於課程期間之交通補貼將依學員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之票據實報實銷,個人單次課程之交通補助以台鐵自強號台北站至屏東站來回票價為標準,以1,800元為單次課程交通補助最高上限。住宿須由學員自行負責。
第二階段短片劇本評比
  • 參與資格:通過面試之2019鏡文學懸疑劇場所有得獎者。
  • 交件內容:原得獎大綱之三十分鐘短片完整劇本
  • 交件期限:2019/02/11 17:00(以信箱收件送達時間為準)
  • 獎勵辦法:完成劇本並通過評審考核者,每名可獲七萬元獎勵金。
  • 第二階段獎金提撥時間:2019/04/25
  • 評選方式:本徵文比賽參賽作品將由鏡文學專業編輯與編劇小組聯合高雄市電影館團隊進行評選,評選結果將個別通知學員。
  • 本階段評比之獲獎作品須與鏡文學完成簽約,始得受領獎金,否則視同放棄本階段獎項及獎金。
  • * 獎金超過兩萬元上者,獲獎者所獲得之獎金,鏡文學將依中華民國政府相關法令及規定辦理稅金代扣。匯款手續費將於獲獎者所獲得之獎金中扣除。
注意事項
  • 得獎者同意與鏡文學完成簽約時,即將得獎作品全部創作內容之語文著作依法所享有之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權、著作權等)及其後衍生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公開發表、重製、公開展示、公開傳輸、改作及散布等)全部讓與鏡文學擁有。得獎者不得以任何形式發表、利用(包括但不限於出版、銷售及簽約等)得獎作品,於該作品完成後,由鏡文學公開發表、行使或利用,鏡文學並於該作品發表時同時載明得獎者姓名。
  • 得獎者如不同意簽約者視同放棄本徵文獎項及獎金。
  • 所有上傳之參賽作品(包含文字、圖檔等)請確保著作權為所有,若經相關權利人檢舉,鏡文學有權將作品先行刪除。此外,若如因刊登作品侵害第三人權利或違反法令,致鏡文學受第三人追償或主管機關處分時,應賠償本公司所產生之一切損失及費用。
  • 參賽作品若違反或不符本徵文比賽相關規定,或於本徵文比賽得獎名單公佈前發表、出版,或曾於其他任何活動獲獎,經舉發確認有其事實,鏡文學有權立刻取消參賽資格,且若為得獎作品,鏡文學有權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已提撥之獎金。
  • 鏡文學獎金提撥概以得獎者提供之資料為準,若有任何之錯誤或更改致無法送達或領取,視同放棄得獎權益,並自負損失之責,與鏡文學無涉。
  • 得獎者於成功、正確回覆個人資訊後,視同已了解本徵文比賽規則並同意鏡文學蒐集其個人資料。
  • 本徵文比賽各項辦法若有未盡事宜,鏡文學有權隨時修正並公佈於鏡文學官網,將不個別通知參賽者。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請來信洽詢:[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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